云粮发电〔2019〕4号
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相关涉粮单位: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筹备方案〉的通知》(国粮发〔2019〕65号)精神,将于6月中旬在河南郑州举办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为做好我省参会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我省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落实好参加交易大会的相关工作。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年3月21日
参加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加强产销合作,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决定从2018年起每年举办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以下简称“粮交大会”)。为参加好第二届粮交大会,宣传云南优质粮油品牌,搭建省内粮食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粮食产销合作平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参会组织
成立我省参加第二届粮食交易大会领导小组,负责与交易大会组委会沟通协调有关工作,组织省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企业参会、参展和开展活动。
组 长:海文达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副组长:许建平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成 员:陆春涛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
李 昆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处处长
钱兴平 玉溪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杨旺林 红河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参会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粮食储备处,由李昆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6月18-23日
地点:郑州国际会展中心
三、参会内容
参加开幕式、优质粮油产品暨技术设备展览、粮食电子交易活动、供应链创新论坛、粮油政策及供求形势分析会、项目投资推介暨签约仪式等(具体安排,请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网站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下载)。
四、工作安排
以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为单位组织县(市、区)粮食部门及相关企业做好参会、参展、衔接粮食产销项目、产业投资项目和项目签约准备等。
(一)3月26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及所需展区面积、参展品种等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4月20日前,将《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线上交易意向表》《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线下交易统计月报表》(此表为月报表,需4、5月份填报)、《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项目投资推介申报表》《参会人员汇总表》和需刊登的会刊广告信息等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5月15日前,将《第二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供需信息表》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获国家“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项目支持的示范县和示范企业原则上要参加展示宣传和推介。组委会不收取展位费用,展览展示的设计、制作、布展、撤展等费用由各地和企业自行承担。
(五)大会结束20天内,及时汇总粮交大会参展参会情况,报送参展参会成果和总结。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粮交大会是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的全国性盛会,是推动粮食产销衔接的重要平台,本届粮交会适逢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具有展示成就、引领产业、促进贸易、提升消费的重要功能。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高度重视,把组织、参加好粮交大会作为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明确带队领导,安排好联络员,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和经费,为粮交大会成功举办提供保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粮交大会涉及组团、组展、洽谈、签约等方方面面,工作头绪多、难度大、要求高。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细化措施、倒排进度、狠抓落实,按照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有关材料。主动加强与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妥善做好参会人员食宿交通等各项服务,服从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拟自行组织的活动,须事先征得领导小组同意和批准。要认真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杜绝铺张浪费。
(三)跟踪服务、确保成效。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展改革委)对粮交大会期间签约的产销合作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持续跟踪,加强协调,千方百计提高履约率,确保签约项目能够落地,巩固放大粮交大会成效,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静波 段琼芳
电话: 0871-63610744 13529301583
邮箱: 1378164884@qq.com。
传真: 0871-63610744 63610825
附件:1.参展企业名单
6.参会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