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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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教育体育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妇联:

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省粮食和储备局、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妇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云南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云南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云南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云南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组织开展好云南省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科技部 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 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2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2〕164号)要求,结合云南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将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不让任何人掉队。更好生产、更好营养、更好环境、更好生活。”2022年,新冠肺炎疫情、气候变化、粮价波动和国际紧张局势等给全球粮食安全带来多重挑战,需要各国同向发力,共同推动粮食安全国际合作,共同建设可持续的世界,让生活在世界各地的每一个人都能获得数量充足且有营养的食品。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保障粮食供给 端牢中国饭碗”。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粮食安全问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当前,全球粮食产业链供应链不确定风险增加,保障国内粮食有效供给面临新形势新挑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引,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持续提高粮食安全综合保障能力,以国内稳产保供的确定性来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二、主办单位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妇女联合会,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报道,准确传递政策导向,着力稳定社会预期,为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全面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粮食安全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增强人民群众对粮食安全保障的信心。全面深入宣传爱粮节粮举措和价值观念,宣传粮食生产、收购、储存、加工、消费全链条节约减损的有效做法,组织开展粮食节约、营养健康科普宣传,积极倡导爱粮节粮的社会风尚。

(二)挖掘推广保障粮食安全典型案例

按照“重在基层、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全省挖掘推介一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典型案例,进一步总结先进经验、传播典型事迹、发挥示范作用。典型案例应面向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聚焦惠农强农、科技支撑、国民教育、爱粮节粮等维度,结合各地双创活动开展情况,体现较强的示范性、代表性和可复制推广性。各州、市要立足实际,精心组织本地典型案例的征集和推广宣传,并及时将典型案例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将择优采用多种形式同步开展宣传推广。各州、市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典型案例不少于3篇。

(三)开展线上宣传活动

1.新媒体作品征集与评选。面向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开展摄影图片和微视频作品评选。摄影图片主题要求与粮有关、与农有关;微视频要求以节粮减损、科学储粮、爱粮节粮等为主题。新媒体作品要求内容深刻,入脑入心,能有效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粮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粮食安全积极性。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开展作品评选活动并对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各州、市参与评选作品不少于5个。

2.云南特色粮油推介。通过线上特色产品推介活动充分宣传推广我省特色粮油品牌,视现场活动开展情况,同时组织开展现场推介。由各州、市推荐各地特色、高端、精品、小众的粮油产品参加,特色产品宣传素材等请集中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

3.加强青少年宣传教育。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作用,由各州、市筛选本地组织活动丰富、宣传效果突出的宣传教育基地上报省粮食和储备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将统一向共青团云南省委备案,协商共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争取列入青少年国家安全教育基地。各州、市推荐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相关材料应包含基地基本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果、基地特色等内容。

各州、市粮食和储备局要积极动员各单位、各粮食行业及本地宣传教育基地积极参与本次活动,指导各单位、基地认真制作并提供相关材料。报送的材料要保证原创性和真实性,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等问题。报送的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默认授予省粮食和储备局对作品的公示权、使用权、传播权及编辑出版权。上述内容请各州市于10月15日前集中报送省粮食和储备局办公室,后续相关素材可随时继续报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段珊丽,15398672854,ynslsjbgs@163.com)

(四)开展现场宣传活动

在10月底前,由省粮食和储备局等省级有关部门联合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云南省现场宣传活动。现场活动主要包括活动启动仪式、粮食安全宣传展、云南粮油产品推介、粮食安全新媒体作品展播等。其中,粮食安全宣传主题展主要包括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宣传活动周主题展、爱粮节粮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展、节粮减损和科学储粮宣传展、粮食质量安全与食品安全、反走私宣传展和粮食科学检验检测等知识宣传展。云南粮油产品推介主要为线上推广宣传的云南省特色粮油品牌。新媒体作品展播主要为此次线上活动中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展播。届时将邀请省内主流广播电视媒体、纸媒等全程参与现场活动并专题报道。现场活动视疫情情况开展。

(五)积极开展其他宣传活动

各州、市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当地教育、农业、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报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各州、市要围绕活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主题作品征集、学习体验、知识竞答、微课堂直播、云参观、动漫展示、线上论坛等系列宣教活动,倡导引领爱粮节粮良好社会风尚。要创新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灵活开展“线上+线下”主题教育,增强活动智能化和趣味性,提升公众参与感。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要发挥自身优势,自主开展各类主题宣传实践活动,大力营造爱粮节粮的浓厚氛围,让爱粮节粮新风尚进家庭、到个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省各级粮食、教育、农业、科技、妇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合作,紧扣本次活动主题,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科学制定方案,做好活动策划、组织和实施,确保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请于10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及活动开展情况反馈省粮食和储备局。

(二)营造良好宣传氛围。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权威性、专业性优势,联合新媒体联动发力,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提升宣传教育效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各州、市要结合当地疫情形势合理确定活动方式,严防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作风、厉行节约,严禁铺张浪费和形式主义。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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