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超标粮食处置,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控制和管理,防止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云粮规〔2020〕1号)进行修订,在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后形成了《云南省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为期30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联系或通过邮件反馈,并注明主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3611600,63624312(传真)
电子邮箱:ynlsjdjc@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欢迎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感谢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支持!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11月10日
附件: 1.超标粮食处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