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各级各类储备能力,提升城乡居民储粮水平,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家庭参与的社会化储粮方式,发挥藏粮于民作为粮食安全重要补充的作用,多层次全方位夯实云南粮食安全基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藏粮意识
(一)增强居安思危意识,调动居民藏粮能动性。千百年来人类从未远离过粮食安全的挑战,特别是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居安思危始终是我们国家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活动周、粮食质量安全活动月等载体,加大对世界粮食安全形势、我国粮食安全政策及我省省情粮情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居民家庭粮食应急和风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居民藏粮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传授实用储粮技术,普及科学藏粮知识。普及基本储粮知识是确保居民家庭储粮安全的首要条件,也是推进藏粮于民的必要条件。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发放学习资料、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向广大居民家庭普及储粮知识。开展多种形式培训,主动上门服务,普及实用储粮方法,推广绿色杀虫技术和药剂,指导居民科学储粮,避免发生霉变、虫害、鼠害,有效减少损耗和浪费。
二、推广实用技术,进一步提升藏粮能力
(一)推广实用家庭储粮装具。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结合我省实际研究适合城乡居民的科学储粮装具,储粮装具要达到既简易实用,又物美价廉,能够起到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的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推广科学、小型、安全的家庭储粮装具,提高家庭储粮积极性。
(二)有效利用真空包装技术。各级粮食和储备部门要指导鼓励粮食加工企业应用绿色、低碳、环保设备和技术,采取自动化真空包装方式,便于运输和储存,延长包装成品粮的品质和口感。同时,在包装袋上印刷烹饪小妙招和储藏小知识,宣传节粮减损。
三、拓宽储粮渠道,进一步挖掘储粮潜力
(一)藏粮于消费单位。餐饮企业和集中用餐的机关、学校、部队、其他企事业单位食堂具有消费快、轮换快、消费量相对稳定、储粮场地较为充裕等特点,要充分利用消费单位藏粮优势,鼓励每家餐饮单位储存能维持15天以上消费量的成品口粮,以高度责任感参与社会储粮。
(二)藏粮于种粮大户。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持续推进粮食产后“五代”服务,积极为种粮大户开展收获粮食的烘干、清杂、除尘、杀虫、储存、收购等产后服务工作,减少粮食损耗,提升种粮大户科学储粮能力,鼓励种粮大户就地储备自销粮食。
(三)藏粮于居民家庭。家庭储粮,有备无患,让家庭储粮理念走进千家万户,人人承担起社会储粮的责任和义务。鼓励倡导每户城镇居民家庭储存能维持30天以上人均15公斤的成品口粮。持续推广农户科学储粮项目,鼓励支持农村家庭储存能维持45天以上人均22.5公斤的成品口粮和户均100公斤的饲料用原粮。
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倡导藏粮于民上要勇于担当历史责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增强责任意识,人人多储一些粮,让粮仓米桶再盛满一点,共同担当国家粮食安全的神圣责任!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