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粮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和监督粮食行政处罚裁量权正确行使,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结合全省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牵头起草了《云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反馈我局,有关意见建议请阐明理由及依据,并说明反馈人联系电话、地址等信息。
联系电话:0871-636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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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76号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执法督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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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云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云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粮食局
2023年10月18日
相关文档:关于《云南省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