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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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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

《云南省粮食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粮食局

2016224

云南省粮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6年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省局党组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的问题,探索创新,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粮食部门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打造阳光型机关、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和年度考核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任务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健康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相关人员政策知识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全面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

一是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在规定时限主动公开全省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粮食流通领域改革、粮食收购有关政策等工作信息。加强信息解读,建立健全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应急处置预案,依法按照程序及时通过网络、媒体等形式予以回应,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云南省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主要职责变更、联系方式变更等相关政府网站的内容进行实时维护。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及时更新和维护。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总体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清单,实时更新失效文件。对我局现有2项行政审批所涉及的事项,按要求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相关程序、办理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及其他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切实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根据统一部署,及时、有序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同时,要加继续推进财政资金、粮安工程建设项目、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粮食质量安全信息、粮食安全生产等信息公开。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充分利用多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保证公开渠道畅通,以方便群众查询。通过《粮食简报》等媒介以及局机关信息公告栏、局内电子显示屏等不同形式的载体,公开我局政务信息。安排专人分管“96128”,专人负责接听电话,确保电话接通率和办结率;设置一部专线(0871-63610839)提供查询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等网站,适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已有公开载体的运行维护。在省粮食局门户网站完善网上办事专栏,并新增公开栏、网上投诉和依申请公开专栏,将干部任用信息、财务收支等情况予以公开。在依申请公开专栏中增加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公布依申请公开程序,将依申请公开相关资料放置阅览室中,以方便查阅。

四、加强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机制、信息目录管理和备案制定,确保各项政府信息的公开监督及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规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程序。认真履行新闻发言人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宣传报道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保密审查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策解读机制、机关内部主要事项的公开制度。建立政府信息协调发布制度,向政府信息查询点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正确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五、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强化依申请公开的查询、办理、转交、回复、投诉反馈等机制建设。完善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对涉及与其他行政机关共同制作或保存的,要积极与涉及到的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一致性。妥善处理以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形式提出的信访类、咨询类述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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