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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6-1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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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我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2016年我省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粮食行业实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细化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公众任务,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我省深化粮食流通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每项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建立办事工作日制度。全面公开省粮食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好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资格认定等事项的公开工作,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军粮管理处落实)

(二)推进粮食流通监管和服务。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行阳光执法。及时依法公开地方粮食部门监督检查重点工作、涉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等相关信息。全面公开粮食标准制修订计划和发布计划,以及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及标准化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等。(监督检查处负责落实)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逐步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实现办事全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可核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一)持续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粮食行业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要及时通过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落实)

(二)推进粮食部门抓收购、保供给、稳粮价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粮食品种收储政策、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预案启动信息,如小麦、早籼稻、中晚稻收购预案等;及时公开粮食调控工作会议召开情况及调研信息;及时公开粮食流通统计相关信息,包括收购进度、供需平衡相关数据等。(调控储备处负责落实)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一)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主要是定点扶贫工作信息工作,及时公开我局扶贫挂钩点昭通市昭阳区洒渔镇脱贫攻坚的相关情况。(机关党委负责落实)

(二)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及时发布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军转干部安置等方面信息,扩大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发布粮食行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粮食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和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开展情况等信息。(人事处负责落实)

四、围绕机关建设推进公开

(一)积极推进决策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各处室落实)

(二)做好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对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重点工作,要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处室落实)

(三)深化政府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及时按规定公开省粮食局预决算,重点公开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推动全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公开政府采购领域投诉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按照规定在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上公开粮食局预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云南省省级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集中展示。(财务资产处负责落实)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做好政策解读。按照政策文件、解读方案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对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处室要将文件起草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有关解读材料按照要求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发表讲话、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在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开设并完善政府文件政策解读专栏。(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二)回应社会关切。要组织做好省粮食局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省粮食局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机关党委牵头,各处室配合落实)

(三)用好新闻媒体。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出台重大决策部署,要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有关政策和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接受访谈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加强与中央和省内主流媒体的联系合作,利用权威平台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社会舆论。(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负责落实)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体制,明确责任,上下联动,确保落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主管政务公开职能,明确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三)夯实平台建设。加强网站建设,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做好网上发布工作。提升“96128”等服务热线电话管理水平,积极开展政务在线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政务公开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四)强化业务学习和培训。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五)积极配合做好考核评估。自2016年起,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核体系中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年底认真编写《2016年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书面材料报省政府办公厅,并配合省政府办公厅考核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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