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启动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7〕25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4月6日,经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福建、广东、云南、西藏、新疆共13个省(区、市)被确定为2017年“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重点支持省份,现予公告。
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