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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形成合力 我省粮食购销监管数据合格率明显上升
发布时间:2023-09-11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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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以来,我省紧盯9月底以前实现政策性粮食信息化应用全覆盖目标要求,通过采取优化省级管理平台、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实时采集一手数据、组织粮库数据核查、强化各级监管责任一系列“组合拳”,全省政策性粮食购销监管数据合格率明显上升。据9月3日国家公布的省级平台累计数据合格率排名,云南从全国22位跃升至第9位,数据合格率从7月初的61%上升为92.76%,为年底实现数字化管粮全覆盖打下良好基础。

优化省级管理平台,在解决易用性上下功夫。针对粮库智能化平台使用管理存在问题,组织开展平台建设使用评估,省局信息化工作专班带头深入基层粮库,到现场研究解决信息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存在的堵点、难点、痛点,一杆子插到底,当好“施工队长”。围绕建设任务,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眼睛向外,先后到黑龙江、浙江、重庆等地学习,以“好用管用实用”为目标,提出利旧升级改造建设购销监管信息化平台的可研报告,进入全省电子政务专项予以保障。同时,及时制定完善粮库智能化平台使用指南,统一业务标准,规范数据产生、使用、管理流程,强化结果应用,全省政策性粮库的粮食采购、入库管理、出库销售全链条全业务目前已基本纳入全省信息化监管平台。

开展系统应用培训,在人人会用上下功夫。针对少数粮库存在不会用、不愿用等问题,推动所有政策性粮食都使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发挥已经建成、正在使用的信息系统作用,实现购销业务全过程在线、全链条留痕、数据实时采集。认真落实储备粮信息化应用硬性要求,持续推进以用促建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上线下,现场“解剖麻雀”等方式,走进基层,深入粮库,开展工作督导,“一对一”现场培训,明确应知应会要点清单,培养信息化人才团队,从“人人学用”到“人人会用”,带着大家一起干、领着大家一起干、教大家一起干,“以点带面”逐步形成覆盖省级、州(市)级、县(市、区)级储备粮承储库点的应用培训机制,促进业务和智能紧密结合,推动信息化监管上水平、见实效。

实时采集一手数据,在提高数据质量上下功夫。针对粮库数据质量不高,粮食库存数据、粮情数据差异大等问题,紧盯粮食购销各环节数字采集,坚持“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一手”数据源头采集机制,出台“工作规范”和“使用指南”,强化粮库业务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和信息化应用水平。从今年8月1日起,要求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储备粮购销全过程各环节业务必须通过信息化平台实时采集数据,今后非必要严禁再用手工录入数据,涉及8月1日以前的数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确保库存真实的前提下,尽量还原真实完整储粮周期,同时,加强对技术支撑单位的管理,完善数据治理功能,清理无用测试数据,实现粮库、省级平台和国家平台三级数据一致,能够全面、准确、及时反映粮食购销业务实际。

强化各级监管责任,在形成监管合力上下功夫。针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架构不全,省级缺乏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管理节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也未有效实施数据审核、监管职责的实际,省局与各州(市)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成立信息化工作专班,建立专班专人对接工作机制,实行日调度、周研判、月通报制度,开发完善地方储备粮信息管理三级应用平台,强化“一手”数据分级审核把关,督促省局业务处室加强信息平台常态化使用,加强工作督导考核,上下形成工作监管合力,推动粮库智能化平台建管用协调发展。为确保粮库数据实时性、完整性、准确性,组织全省各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对照业务管理数据进行自查,并按粮权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审核。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由州(市)、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组成检查组,对纳入数据核查范围的粮食企业进行全覆盖复查。省级组织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粮库数据进行现场检查,开展业务培训,研究解决数据核查有关问题,为实现穿透式监管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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