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认真贯彻落实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常态促长效,以长效促提升,扎实做好粮食流通文章。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自觉
全市粮食和储备系统持续深化思想认识,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心态,以永远在路上、没有完成时的恒心韧劲把专项整治引向深入。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刀刃向内的勇气、刮骨疗毒的决心,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坚持“严”的纪律和“实”的要求,把深化专项整治作为推进作风革命、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践行“三个工作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廉洁意识、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制定印发《保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工作动员会,把深化专项整治作为总结经验、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抓实抓好。通过深入国有粮食企业库点进行督查督办等方式,确保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放过。全市粮食和储备系统自检自查发现、专项审计、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率已达到100%。把“严监管强执法重处罚行动年”作为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2023年开展粮油库存检查1次、市级储备粮检查考核1次、智能化远程巡查6次、安全生产大检查2次、救灾物资督查检查1次。对粮食库存检查发现问题建账整改,2023年市级库存检查发现的43问题和省级交叉检查发现的5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扎实推进“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典型案例警示、组织交流研讨、排查廉政风险点、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活动,教育警醒全体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三、突出常态长效,多措并举做好粮食流通文章
深入总结分析专项整治发现问题,统筹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严格制度贯彻执行,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实现系统治理、长效治理。一是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制定出台《保山市市级政府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试行)》《市级政府储备粮财政资金补贴管理办法》《保山市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任务清单》等制度102个,逐步构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二是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持续压实。认真落实《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调整优化市级考核工作方案,把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三是收储调控能力显著提升。制定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安全管理任务清单,确保政府储备量足价稳。印发《保山市粮食加工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实施方案(试行)》,签订社会责任储备协议,推进形成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功能互补、协同高效新格局。全市建成应急供应网点110个,签订加工企业5家,储运企业7家,配送中心7家,应急保障中心5家,粮食应急保供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购销监管进一步强化。对全市国有粮食企业33个秋粮收购网点开展秋粮收购全覆盖检查,确保粮食收购平稳有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季度巡查、信息化远程巡查等方式全覆盖开展监督检查,2023年累计完成各级储备粮食抽检141批次,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抓好信息化粮库建设,6个县级中心库、11个乡镇粮点全部连入省级平台,全市地方政府储备粮信息化覆盖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