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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学习
发布时间:2024-01-30 16:09
来源: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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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以下简称《粮食安全保障法》)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粮食安全保障领域首部宏观层面的系统性法律。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新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面提高依法治粮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粮食安全保障从政策治理向法治治理转变,2024年1月26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1次集中学习,专题学习粮食安全保障法。在前期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集中学习扩大到局机关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局领导领学粮食安全保障法,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鹏声同志主持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徐鹏声同志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粮食安全保障法出台的重大意义。粮食安全保障法是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法治根基,是守住管好“天下粮仓”的法治保障,是粮食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重器。作为粮食主管部门,我们要以粮食安全保障法出台为契机,从“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粮食安全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思想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徐鹏声同志强调,要全面准确把握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粮食安全保障法对粮食安全保障作出了全面规定,主线清晰,逻辑严密,体系完整,共11章74条,为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耕地保护、加强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完善粮食储备体制机制、加强粮食流通管理、保障粮食加工能力、强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全链条规范粮食节约减损、健全粮食安全保障责任机制等九个方面重点把握。

徐鹏声同志要求,要扛牢责任,确保粮食安全保障法全面落实落地。一是抓好学习培训宣传,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能力。将粮食安全保障法作为“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和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法律清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广泛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二是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建章立制,抓紧制定完善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和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要求,修改完善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相关办法。三是全面严格抓好实施,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精神落实到日常工作当中。将粮食安全保障法确定的重要原则、重大战略、重要制度等落实到粮食流通和储备工作各领域、全过程,融入到规划制定、计划执行、政策研究、文件起草、监管执法、项目建设等日常工作中。在“三加”“四化”等关系到本质安全、能力安全的重大问题上,坚持不懈、坚定不移抓好新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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