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JY100013040491号建议的协办回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6-02 10:52     浏览次数: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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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JY100013040491号建议的协办回复的函

省发展改革委:

针对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李蓉梅等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常态化储备体系保障抗疫物资供给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研究,现将全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情况、应急物资部署情况,下步打算及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救灾物资体系建设及疫情期间救灾物资保障情况

按照省委、省政府“防大灾、备大灾、救大灾”指示精神,2020年,我局统筹增加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数量,做好救灾物资补充调配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省级储备库为中心,省属分库和州、市级储备库为基础,县级储备库为支撑,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有效提升全省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水平。全省共有省级救灾物资储备中心1个,省级分库及州、市级储备库16个,县级储备库85个。截止2020年底,共储备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30多个品种174.42万件,价值3.97亿元,可以转移安置100万名受灾群众,满足应对6级地震或其它非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2020年,我局主要完成了以下几方面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应急物资保障。

(一)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发放。根据省政府、省应急厅动用指令,全年向边境一线、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受灾地区调运发放省级救灾物资39.62万件,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二)推进省级救灾物资采购补库及调配。完成了9000万元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工作,补充采购救灾帐篷等9个品种救灾物资61.23万余套(件、床、顶),向12个州市级储备库调配代储省级救灾物资42.85万余套(件、床、顶)。

(三)完善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对我省可能发生重大灾情区域进行救灾物资部署,按照每县不少于500顶帐篷、1000床棉被、1000件大衣、500套衣服、200件彩条布的标准,向巧家、永善等23个重点监测县市调配帐篷、棉被、棉大衣等救灾物资13.28万余套(件、床、顶),确保灾害一旦发生,受灾群众可在12小时内得到基本生活救助,部分重点危险区可在6小时以内得到救助,提高了自然灾害救援保障能力。

(四)督促州县救灾物资布点到乡镇。为确保就近存储、保障有力,全面提升灾害应急救助能力,按照“省级物资布局到县,州县级物资布点到乡”的救灾物资部署原则,督促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局统筹布局本级及所辖县级物资,利用州市级及县级救灾物资,按照不少于50顶帐篷、100床棉被、100件棉大衣的物资储备标准,完成重点监测县市区所辖乡镇及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的救灾物资布点调配工作。

二、当前我省救灾物资储备面临形势及问题

2019年机构改革后,成立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为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副厅级机构,主要负责全省粮、棉、糖等储备管理,省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管理等工作。目前,我局主要接管了省级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其它物资交接尚在会商中。省级救灾物资接管后,在建设四级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的过程中,仍存在体制机制不顺畅、管理权限不明确、人员划转不彻底等问题。一是部分州市、县区救灾物资管理机制还未完全理顺,有两个州市(普洱、怒江)救灾物资储备工作仍由应急部门负责管理。二是有36个县没有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已建成的部分物资储备库标准不高,乡镇一级储备点普遍缺乏。三是基层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人员不足、素质参差不齐,绝大部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人员没有一并划转,粮食和储备部门接手工作后亟待熟悉业务。四是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州市、大部分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与民政部门的公共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合为一体,衔接过程中存在着权责归属、经费分配、储备安全和调运管理等难点问题。五是救灾物资储备规模不明确、品种不够丰富、储备结构不合理、储备方式单一、标准体系不健全;六是省级、州市尚未建立统一的救灾物资管理经费运行机制,救灾物资管理相关经费尚未得到很好落实。

三、下步救灾物资储备和保障能力建设打算

(一)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强与应急、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联系,提前开展重大自然灾害发生趋势预测研判,结合本地灾情特点,加大对我省可能发生重大灾害区域及25个边境县市救灾物资部署力度,及时采购充实本级救灾储备物资,科学合理调整全省救灾物资储备格局,进一步完善以省级储备库为中心,省属分库和州市储备库为基础,县级储备库为支撑,乡镇储备点为补充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四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二)健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相关涉灾部门的作用,主动与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和运行机制,为应急救灾物资数据获取、快速调运及科学调配提供有效保障。二是全面梳理规范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入库、保管、出库、调运、接收等环节管理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坚持制度先行,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加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点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力度,达到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箱子化、架子化、标签化”目标。

(三)研究救灾物资储备品种目录。一是开展全省救灾物资大清查,切实摸清全省范围内中央、省、州市、县四级救灾物资底数,形成分年份、分层级、分库点的救灾物资数量和质量清查数据库。二是根据清查结果,分析研判全省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布局和品种结构,提出2021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省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品种目录建议,组织开展应急救灾物资补充采购及调配。三是结合各地的灾情特点,适当增加应急物资储备品种项目,加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品种与储备地域需求研究,有针对性的调配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及重点地震防范区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完善全省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布局。

(四)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一是开展省、州市、县区粮食和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建设情况摸底,以现有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粮食储备库为基础,加强规划,统筹建设,加大仓储资源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升级改造拟规划建设的粮食储备库作为救灾物资储备库,强化库房硬件设施建设。二是发挥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省级应急物资储备统筹作用,力争将省救灾物资储备库规划建设成全省综合物资储备保障基地。三是结合云南省守边固防建设项目,争取将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市的救灾物资储备库点纳入项目建设范畴,提升边境一线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四是提高信息化规范管理水平,加快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信息系统与全省粮食信息系统融合,力争尽快形成资源共享、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救灾物资储备信息网络。

四、意见建议

结合我省目前应急物资储备现状,我局建议:一是优化应急物资储备结构,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应急物资管理常态机制,加强全省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统筹优化布局应急物资资源,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资源共享、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紧急配送等相关工作机制。结合物资的用途、保质期限、保障区域、人口数量等,合理核定物资储备规模、储备方式、应急筹集方式和渠道,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政府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等,做好中央和地方物资储备的协同联动,使物资储备结构更加优化合理,更加符合应急需求。二是加大应急物资储备资金投入,落实四级应急物资储备。将应急物资储备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充足、稳定的应急物资购置、储备库点建设、物资管理、应急调用经费。研究采取激励措施,充分调动企业储备应急生产能力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建立适当的生产能力储备规模,积极培育医疗物资品种较为齐全的云南本土医药生产企业,提升属地产能储备能力。采取不同方式进一步扩大应急医疗物资储备规模,重视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加大应急物资投送保障能力建设,根据不同区域突发事件和各类自然灾害的特点,分层级分区域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管理平台,建立重要储备物资省内生产企业、产业链、产能基础信息库,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积极发挥政府调控作用,提高应急资源利用效率。三是构建多元化协同储备模式,建立有效的应急物资轮换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中央储备与省级储备、产能储备和实物储备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责任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分梯储备机制,增加政府储备绩效,提升商业储备实效,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重要商品储备领域,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家庭储备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加大政府储备轮换机制研究,根据政府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时限,探索“通用应急物资向社会轮出,医疗物资低成本向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会终端计划性轮出”等行之有效的轮换机制,确保应急储备物资常储常新,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


(联系人及电话:成天星 63610681)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