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信息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4 20:25     浏览次数: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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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53号)第九条“地方粮食和储备部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垂直管理局,监管辖区内除中央政府储备粮以外的其他中央事权粮食及其相关政策执行情况,开展相关行政执法”之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云南省地方政府储备粮及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管,现将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一、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6楼

电    话:0871-63601839

二、行政执法依据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

三、行政执法职权

(一)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查阅有关资料、凭证;

(二)检查粮食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

(三)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四)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五)查封、扣押非法收购或者不符合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标准的粮食,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以及有关账簿资料;

(六)查封违法从事粮食经营活动的场所;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