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阅读本《指南》。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公开信息范围参见我局编制的《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需要获得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yn.gov.cn)上查阅《目录》直接查找信息,也可以到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咨询(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6楼)。

(二)公开形式

1.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网址为:http://lswz.yn.gov.cn/。

2.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

3.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

4.通过本部门办公场所LED电子公告屏、触摸屏等公开。

(三)公开时限

我局各类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照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6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71-63610945 63612727(传真)

邮政编码:650021

(二)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公开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选择下述三种方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申请获取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并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送我局。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粮食和物资储备政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依申请公开网站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1、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我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4、属于不予公开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

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三、信息公开申请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直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