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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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粮食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的通知》(财建〔2017290号)和《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粮财〔2017180号)精神以及“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云南省粮食局将从2017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时间安排

遴选申报主体主要为粮油加工企业,申报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粮油产品。

2017年度遴选工作分两批进行,9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为优质大米、小麦粉;12月中旬以前完成第二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为优质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及杂粮等产品。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产品申报

本着自愿参与“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原则,我省各类粮油企业以我省优质原料加工生产的粮油产品均可申报。“中国好粮油”产品实行”“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申报和遴选。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中国好粮油”企业申报书(附件1);

2.有资质粮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给出产品是否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判定结论)

3.申报产品本年度的预计产量。

(二)申报材料审核

云南省粮食局委托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负责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实地考察的重点是申报企业的优质原料保障能力和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保障能力等。云南省粮食局将遴选出的产品和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粮食局进行审核和必要的复核。

三、遴选要求

(一)各州(市)粮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积极做好“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的宣传和服务工作,切实把具有本地特色、知名度高、美誉度好的产品遴选出来。

(二)各申报企业尽快委托有资质的粮油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云南省粮油质检机构名录详见附件2)。

(三)企业申报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版本,第一批请于2017915日、第二批请于20171015日前报送至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

(四)附件1、附件2请各地、各单位到云南省粮食局电子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lsj.yn.gov.cn )下载。

联系单位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云南省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处 业�� 电话0871-63612800

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 地址:昆明市长虹路19

邮编:650033 杨蕙铭 电话:18987799687

电子邮箱:610222940@qq.com

附件:1.“中国好粮油”产品申报书

2.“云南省“中国好粮油”粮油质检机构名单(初步)

云南省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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