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7-02-15 00:00     浏览次数: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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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云财产业〔201621号)相关要求,现将云南省粮食局机关及其直属三个事业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0号)规定,云南省粮食局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和省级储备粮管理。主要职责是:

1、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3、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全省粮食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粮食生产和粮食安全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第十次党代会、省“两会”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战略眼光看待粮食、以产业模式发展粮食、以市场的理念经营粮食、以法治的手段管控粮食,完善粮食宏观调控体系,提升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粮食行业转型升级,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按照“123456”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二个原则”(改革创新和稳中求进),破解“三个难题”(储备粮轮换亏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代物流和信息化),突出“四项重点”(落实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贯彻新修订的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抓实“五项任务互联网+粮食1516个应急供应点建设、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点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地方储备粮收储制度改革),守住粮食安全的六条风险底线确保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不降低,确保不发生“卖粮难”,确保储粮安全,确保质量安全,确保不断档脱销,确保军需民食),走出一条新常态下云南粮食发展之路。

1、抓改革,牢牢把握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市场的理念经营粮食,让市场力量引领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粮食价格的机制,发挥市场的引导调节作用,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市场化收购粮食信贷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粮食“去库存”,推进原8亿斤省级储备粮轮出作销售处理相关工作,合理确定价格,平稳安排销售。鼓励多元主体多收粮、农民多储粮,努力减少政策性库存增量。实施“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计划”,把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放在突出位置,开展“优质优价”,引导农民调整粮食品种结构,通过市场增加收入,提高粮油有效供给。引导有条件的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合作入股的方式建设优质粮基地,培育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优质粮油经营模式,增加安全、优质、绿色、健康的中高端粮油的供给。稳步推进省级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修订完善《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建立省级成品粮储备试点,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参与成品粮储备业务,促进储备粮就地轮换加工、转化增值,降低轮换经营风险。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攻坚战,制定《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大力培育粮油龙头企业,兴建粮油产业园区,谋求规模化发展,支持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在全省建设一批集放心粮油(学生粮)、军粮供应、应急供应、成品粮储备、主食产业化等为一体的供应销售网点。

2、抓主业,保持粮食收储供应平稳有序运行。认真抓好粮食收购,完善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适时启动执行预案,实施2亿斤省级储备粮订单收购试点,引导多元主体入市收购,强化粮食收购监督检查,维护市场收购秩序,严厉打击“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坚决防止发生农民“卖粮难”。认真开展粮油库存检查,全面贯彻实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一规定两守则”,组织开展全员培训。强化粮食库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两个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守住不发生重特大粮油储存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加强仓储规范化管理,推广绿色储粮技术,贯彻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加强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增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要时点、重点对象的监测频率,适时发布粮食统计和市场信息。加强市场粮源组织调运,结合成品粮储备实施3亿斤省级动态储备成品大米产销合作,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供应机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军粮供应以及突发事件应急供应工作。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3、抓基础,切实提高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按照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重要物流节点建设,争取将“北粮南运”云南装卸点、昆明金马物流、晋宁现代粮食物流、昭通水富港、承接南亚东南亚粮源基地等项目列入国家级粮食物流园区,发挥好中转枢纽和调控载体作用,积极发展散粮汽车等专用运输工具和散粮集装箱等运输装备,提升散粮运输比例。充分发挥“互联网+粮食”的作用,推进全省粮食管理综合平台建设,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和互联网,实现与国家粮食管理平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加快推进“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2017年在全省范围内选择条件较好的地方储备库,给予相应的补助,使国有粮食收储企业信息化升级改造覆盖率达到20%,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实现省级储备粮在线管理,推动大数据技术在粮食行业管理及宏观调控中的应用,推进粮食行业“双随机”抽查名录库和粮食行业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推进昆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建设,建立全省性粮油电子交易平台,实现与全国联网竞价交易,并向州市县延伸,积极引导产销区、种粮农民、新型经营主体、用粮企业网上卖买粮食。做好新建库和危仓老库建设收尾工作,适应军队改革需要,推进军粮统筹管理改革试点,健全军粮供应网络,合理布设应急网点,积极争取国家级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军粮供应“五位一体”融合发展。

4、抓产业,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贯彻省委省政府“产业强省”战略,以产业的模式发展粮食,以粮食加工转化为引擎,促进产收储加销有机融合,适应城乡居民食品安全、膳食结构及营养健康水平日益上升的需求,增加绿色优质、多样化、定制化粮油产品供给。完善粮食加工产业体系和产业链条,提高粮食加工附产物综合利用率,增加粮食精深加工产品的有效供给。以国有粮食企业为主体,以开展代储存、代清理、代质检、代加工、代销售“五代”业务为重点,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农业合作社、有实力的粮食经纪人、工商资本联合粮食企业共同建设或单独建设,建设方式以基层现有粮库为基础,盘活存量,改造功能,配置清理、质检等设备。2017年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第一批试点,全省产粮大县根据粮食产量、商品量、布局等需要,积极建设产后服务中心。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利用好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引导和推动粮食企业“走出去”,支持企业开展水稻、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规模化生产、加工、储运等多种形式的跨国经营,将我省周边国家的粮食吸引到边境贸易合作区加工转化,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

5、抓监管,建设法治粮食推进依法管粮。加快建设法治粮食,以法治的手段管控粮食,配合推进《粮食法》立法进程,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培训,完善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工作机制,推动网上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制定《云南省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原粮和政策性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法定职责,加强粮油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测,及时排查粮食质量安全隐患,适时发布粮食质量安全信息。按照“机构成网络、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的要求,将质量检测功能向县级延伸。2017年在全省129个县(市、区)建立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点,完善检验检测功能,基本实现全覆盖。改革粮食市场监管方式,压实粮食经营主体责任,实行信用监督管理,推进粮食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政策性粮食库存监管,加快实现省级储备粮库存动态监管。加强粮食流通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经费,配备执法装备。

6、抓考核,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贯彻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以战略眼光看待粮食,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督促引导作用,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粮食部门的职责,做好评审、抽查、综合评价、迎接国家检查和考核通报等环节工作,主动承担起粮食安全责任的落实,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层层压实粮食安全责任,把各级政府承担的全面加强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形成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重农抓粮强流通的工作合力,确保国家对省政府的考核工作首战成功。合理确定2017年年度考核目标,突出考核的针对性和导向性,确保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7、抓廉洁,全面加强粮食系统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和完善党对粮食流通工作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方面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推动党建工作和粮食流通业务工作实现深度融合。全面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思想从严、管党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六个从严”的要求,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粮食流通的各环节。坚持不懈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实现党内生活的正常化、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抓好用人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建设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职工队伍。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和人才兴粮工程,加快推进行业急需科研项目研究,加快培养行业急需的领军人才、青年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持续加强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紧密结合粮食流通市场化、现代化、信息化发展需求,全面系统学习业务知识和专业本领,不断提高新常态下推动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全面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坚持“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深入实践“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责任,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执行纪律宽松软的问题。驰而不息反对“四风”,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全面严管干部,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局党组实施办法,推动八项规定精神在全省粮食系统落地生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云南省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是根据《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云政发〔2017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89号)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的意见》(云政发〔201430号)精神,按照“123456”的工作思路,以及云南省财政厅预算申报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为准则,结合我局实际,按照“收支平衡,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确保重点、细化编制”的原则,分清缓急,统筹安排各项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云南省粮食局、云南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商务信息工程学校、云南省粮油科学研究院。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3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67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206人。在职实有2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9人,财政部分供养97人。离退休人员201人,其中:离休16人,退休185人。车辆编制26辆,实有车辆15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云南省粮食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总收入6559.24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6120.78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8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80.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6.66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559.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5.58万元,占总支出的47.8%,项目支出3423.66万元,占总支出的52.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48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科学研究院开展粮油产品质检工作。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1,196.85万元,主要用于云南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在职人员工资和学校正常办公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567.12万元,主要用于粮油科学研究院在职人员工资和粮科院正常办公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32.77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粮食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204.09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粮食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事务2310.4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粮食局以及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支出,以及组织粮源、储备粮管理、粮食质量监管监测、军粮部队节日增供、粮食宏观调控等项目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储备2,000.00万元,主要用于“粮安工程”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用于保障云南省粮食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35.5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9.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93%;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416.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79%。基本支出较2016年增加1461.46万元,增加的原因:一是2017年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纳入年初预算批复;二是人员正常增加及职务晋升、工资调整、基本支出定额标准提高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7用于保障省粮食局以及直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3.66万元,包括:全省粮食仓库智能化升级改造经费,组织粮源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监测经费,军粮部队节日增供,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免学费补助,因公出国境专项经费。项目支出较2016年减少了931.97万元,减少的原因:一是财政项目预算经费压缩;二是部分一次性项目于2016年实施结束。

五、其他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批复,2017年云南省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1.3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批复,2017年云南省粮食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25.11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政府采购预算147.71万元,收费成本补偿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支出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

()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附件:云南省粮食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