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粮食局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8-09-30 00:00     浏览次数: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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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依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30号)的规定,云南省粮食局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和省级储备粮管理。主要职责是:

1.拟订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负责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协调粮食产销合作。

3.承担省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地方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建议;起草或拟订粮食流通及省级储备粮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草案、政策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粮食流通,以及省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监管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相关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5.负责军队粮食供应管理;指导和协调灾区、库区移民、缺粮贫困地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以工代赈的粮食供应;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协调落实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6.拟订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承担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的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粮食流通信息网络建设;负责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承办云南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7年按照“123456”的工作思路,即:围绕“一条主线”(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坚持“二个原则”(改革创新和稳中求进),破解“三个难题”(储备粮轮换亏损、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现代物流和信息化),突出“四项重点”(落实云南省粮食流通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贯彻新修订的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贯彻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抓实“五项任务”(“互联网+粮食”、1516个应急供应点建设、粮食质量检验检测点建设、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地方储备粮收储制度改革),守住粮食安全的“六条风险底线”(确保口粮生产和保障能力不降低,确保不发生“卖粮难”,确保储粮安全,确保质量安全,确保不断档脱销,确保军需民食),走出一条新常态下云南粮食发展之路。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基本支出。2017年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批复3135.5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范围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和差旅费用等日常支出。

2.项目支出。2017年省粮食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批复3357万元,主要是:

(1)粮食宏观调控体系建设:组织粮源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专项经费156万元;军粮部队节日增供400万元;粮食仓库维修改造资金2000万元;因公出国经费10万元。

(2)粮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500万元;粮油科学研究院粮油产品检测成本性支出48万元。

(3)粮食流通保障体系建设:局机关服务中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223万元;商务信息工程学校职业技能鉴定成本性支出5万元;商务信息工程学校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10万元;粮油科学研究院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成本性支出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有关要求,我局及时组织进行研究,针对我局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目标,以及确保完成绩效目标的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绩效考评办法等。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总结我局在资金使用中的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不断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根据财政部《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财预〔2013〕53号)和《云南省省级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操作规程(试行)》(云财评审〔2016〕3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着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经济性原则,选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计“云南省粮食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投入”。指标权重占28%,主要考核设立绩效目标及指标的合理性及年度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该项自评得分27.4分。

2.“过程”。指标权重占49%,主要考核预算支出、资产使用、预算管理、执行情况及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业务管理情况等。该项自评得分47分。

3.“产出”。指标权重占19%,主要考核履职及项目实施情况。该项自评得分16.4分。

4.“效果”。指标权重占4%,主要考核履职和项目实施对粮食的宏观调控的推动作用是否明显;粮食的质量安全检测监管力度是否提高;我省粮油储存条件是否得到改善;保障行业发展改革制度政策是否完善等;部门粮食产业是否良性发展。该项自评得分4分。

自评总分94.8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自评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预[2018]6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局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进行安排部署,明确由省粮食局财务资产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局直属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我局按照财政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印发了《云南省粮食局关于报送2017年绩效自评报告的通知》和《补充通知》,要求局直属单位认真梳理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严格做好自检自评工作,按时上报自评报告及自评表,确保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资金范围全覆盖,并在预算系统中录入自评信息。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扎实推进粮食供给侧改革。积极开展“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立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激活市场。加快推进粮食“去库存”,推进原省级储备粮轮出销售工作,积极破解地方储备粮轮换亏损难题,探索省级成品粮储备和优质优价承储制度改革,引导粮食企业通过订单收购方式建设优质粮食基地,开展“优质优价”,引导农民调整粮食品种结构,提高高原特色绿色优质粮食的供给水平,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

(二)全力做好粮食收储供应工作。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省政府确定我省2017年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执行国家价格水平,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扎实推进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支持省级国有骨干粮食企业为主导力量,联合州市县粮食企业建设集“应急供应、军粮供应、成品粮储备、放心粮油、主食产业化、学生营养餐粮油供应、质量检测、产后服务”等为一体的粮食应急供应网点。推进全省军粮统筹采购,提高军民融合式发展水平。依托“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粮食市场监测平台,建立我省粮油价格直报监测点,规范粮油市场价格监测。2017年,全省粮油价格保持基本稳定,为我省控制物价涨幅、稳定通胀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油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助推高原特色粮油产业,发挥骨干粮食企业的优势,努力打造高原特色粮油品牌。紧密结合产后服务体系建设、“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大力发展加工转化,推动“产收储加销”一体化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粮食龙头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不断提升粮食流通能力。加大新建库、危仓老库改造和粮库智能化建设, 夯实全省粮食发展基础。重点推进“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和粮食仓储及物流项目建设。配套建设县级粮食质量检测点的设备。推进昆明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建设。

(五)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根据国家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方案,及时充实完善我省考核内容,合理确定年度考核目标,将粮食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组织对16个州市和13家省级部门进行检查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层层压实粮食安全责任。

(六)全面推进法治粮食建设。组织修订《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云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云南省〈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实施意见》等规章文件。认真开展“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推进“放管服”改革,制定粮食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出台“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实施细则,搭建工作平台。认真开展粮食库存、全社会粮食流通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加强粮食库存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粮食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粮食行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大讨论活动,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基层党建提升年”建设,“书香机关・书香支部”读书活动,切实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和粮食流通的各环节,推动全省粮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全力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落实,着力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组织纪律、着力持之以恒整治“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抓早抓小。抓好用人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建设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职工队伍,为全面深化粮食流通领域改革、确保云南粮食安全、顺利完成粮食流通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储备粮轮换价差不断增大,储备粮承储企业经营困难。二是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滞后,产业集中程度低,缺乏带动辐射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三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日益显现,影响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和轮换工作。四是“三降一去一补”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全省粮食培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时间紧、任务重。五是部分粮库仓储功能不完善,信息化程度不高,管理水平落后。

(二)整改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强省级储备粮管理创新,科学调整优化储备粮布局,加快消化粮食库存,建立网上竞价销售机制,推进和实施“中国好粮油”云南行动计划,做好军粮供应、学生粮油供应等工作。二是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规范多元收购主体入市收购,加强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让种粮农民不吃亏、得实惠、有奔头。三是打造“绿色粮食品牌”,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粮食产业经济,鼓励粮食企业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推动“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模式,大力发展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促进主食产业化,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服务。四是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加大市场化收购粮食信贷支持力度,加强市场监管,为种粮农民提供更为周到细致的储粮指导和售粮服务,完善粮情监测预警,推进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地方国有粮食骨干企业,强化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工作,健全粮食市场信息预警监测体系,深化军粮统筹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发展。五是加快“北粮南运”云南装卸点、昆明金马物流、晋宁现代粮食物流节点和“优质粮食工程”、军民融合军粮保障创新示范工程建设,启动军粮省级综合保障基地和区域配送中心建设。抓好新建库、危仓老库改造扫尾工作。推进地方储备管理现代化,大力发展绿色储粮、生态储粮。加快县级质检监测体系建设,抓好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完善提升功能,夯实行业信息化督导和监管。六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转变管理理念、管理职能、管理方式、管理作风,完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政府规章,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粮。加强对粮食收购市场、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储备粮管理和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督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套利、坑害农民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七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履行好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抓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把各级政府承担的全面加强本地区粮食生产、储备和流通能力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2017年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我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及对所属预算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按照财政要求,建立绩效问责机制,将加强绩效管理、内部控制及完善项目管理等领域继续作为下一步的重点工作和改进方向,确保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绩效管理和绩效自评的要求,及时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认真编制项目实施计划,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绩效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层层压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二)完善考核指标。根据当年开展项目的具体情况,对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和完善,使指标更加科学、规范。同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跟踪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健全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制定资金、项目和绩效管理办法,建立项目资金内部监督控制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用严格规范的制度体系来确保项目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