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云南粮油科学研究院:
为加快推进“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尽快将资金分配到项目,根据《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粮发〔2017〕93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转发财政部 粮食和储备局关于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意见的通知》(云财建〔2019〕203号)以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专项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产业〔2018〕165号)等要求,现将明确“优质粮食工程”项目通知如下:
一、按《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优质粮食工程”拟扶持项目的公示》,明确本次“优质粮食工程”各项目投资规模及数量共计63个,其中:“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18个(“中国好粮油”行动省级统筹工程1个、示范县6个、示范企业11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16个,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29个。
二、严格按照云财产业〔2018〕165号要求,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严格遵守优质粮食工程建设要求,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实施主体,专款专用,突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若未能按照实施方案或相关要求推进的,将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省财政厅收回项目资金,调剂到其他优质粮食工程项目。
三、各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切实承担起“优质粮食工程”实施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本州(市)“优质粮食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督促各项目单位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于2019年12月31日前报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同时,适时跟踪了解和报送项目进展情况,于每季度起始月5日前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送上一季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积极推动“优质粮食工程”实施。务必进一步强化“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意识,抓细抓实项目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做好财政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
四、本次明确的“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分配财政补助资金从《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云财产业〔2018〕162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通知》(云财产业〔2019〕60号)下达资金中安排。
附件: 1.全省优质粮食工程补助资金分配总表;
2.2018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后续资金分配情况表;
3.2019年“优质粮食工程”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
3-1. 2019年“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
3-2.2019年云南省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
3-3.2019年云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项目资金分配情况表;
4.“优质粮食工程”建设项目绩效目标总表;
5.“优质粮食工程”中国好粮油行动子项绩效目标表;
6.“优质粮食工程”质检体系建设子项绩效目标表;
7.“优质粮食工程”粮食产后服务子项绩效目标表。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云南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