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云粮发〔2018〕第68号),经审查,决定授予石林县粮油收储有限公司等10户企业云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
我局将对上述企业发放“云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证书”;向本次认定未取得资格企业发放“不予授予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告知书”。
本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2020年度授予云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0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0年度授予云南省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企业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