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设定依据 |
申请材料 |
受理方式 |
受理地点 |
办理时限 |
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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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项 |
子项 |
直接受理 |
马上办 |
最多 跑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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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粮 食 和 物 资 储 备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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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 |
无 |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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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 2、《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军粮供应站和军粮代供点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国军粮[2015] 233号 ) |
1.军粮供应资格认定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人证书复印件(事业单位还须提供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经营场所的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长期(不少于10年)租赁证明;5.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保管和质量检验能力证明材料;7.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现场窗口提交 |
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昆明市云瑞西路35号) |
20个工作日 |
是 |
否 |
是 |
粮食企业收购资格认定 |
无 |
1、《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 2、《国家粮食局关于印发<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粮政〔2016〕207号) |
1.粮食收购资格条件申报表1份;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3.支付收购粮款的资金筹措能力证明1份;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1份;5.仓储设施设备、质量检验仪器、计量器具等证明材料各1份;6.仓储保管、质量检验人员证明材料各1份。 |
窗口提交
网上办事大厅提交 |
15个工作日 |
是 |
否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