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8〕216号)文件精神,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主要职能为:负责省级救灾物资采购、储备管理、调运等相关工作;负责中央救灾物资代储管理、应急调运等相关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局相关处室的大力支持下,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统筹解决好‘储什么’、‘谁来储’、‘怎么储’的问题,加快健全统一的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的要求和中央关于完善国家战略物资储备体系的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局党组安排部署,认真履职,统筹做好物资储备保障各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救灾物资入库和储备工作。认真组织完成了中央和2020年第二批省级采购救灾物资的入库验收工作。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省共储备30余个品种的中央及省级救灾物资。今年以来,中心先后投入干群力量800余人次,对救灾帐篷、被服等省库在储物资进行倒垛晾晒、清洁除尘,确保在库物资不发生变质、残损、锈蚀,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使用。二是切实做好应急救助物资调运保障。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提高物资调配运输以及突发状况的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求,向漾濞“5·21”地震灾区及协助应急部门开展今冬明春救助工作,中央救灾物资昆明储备库向灾区紧急调运中央级救灾物资。因疫情2021年向边境地区、疫情防控检疫站点、医疗站点、防疫安置点等重点区域调运省级救灾物资,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有力支持;2021年因漾濞“5·21”地震、双柏“6·10”地震、盈江“8·12”山洪、元江“8·24”洪涝等自然灾害和冬春救助调运使用省级救灾物资;向重点监测区域调运省级救灾物资,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灾区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为支援灾区作出了积极贡献。三是及时推进省级救灾物资采购补库工作。今年,省财政从2021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专项用于采购省级救灾物资。四是积极配合开展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根据省粮食和储备局、省应急厅省级救灾物资大清查的相关要求,中心克服人员紧张、工作量大等困难,共派出10余人参加工作组分赴曲靖、昭通等7个州(市)及所辖部分县(市、区)储备单位开展省级救灾物资实地清查工作。通过开展大清查,确保真正掌握省级物资储备实际底数,通过发现问题、指导整改,提升基层救灾物资储备效能、促进管理水平提升,保证物资关键时刻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五是及时拨付2020、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年初以来,中心多次配合局机关相关处室向省财政厅、省应急厅等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全省省级救灾物资管理、物资运费、消防管网修缮改造、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经费。根据省财政厅和省粮食和储备局要求,已将15个州市申报的2020、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拨付到位,并要求各地严格规范经费使用范围、严肃财经纪律、切实加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六是稳步推进其他工作:抓牢抓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着力提升库区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组织修订了《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管理制度》《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业务知识宣传和工作动态更新。对云南省粮食和物质储备局2021年重点课题《构建全省统一的物资储备体系研究》和《云南省救灾物资保障能力提升路径研究》进行了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走访,开展报告初步编写。参与完成了《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十四五规划》《云南省重要物资储备十四五规划》的调研论证、专家咨询和修订完善工作。为切实强化省级救灾物资管理,规范省级救灾物资采购、管理、调配、调运等行为,参与起草并配合制定出台了《云南省省级救灾物资收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收入合计4496.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96.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843.23万元,降幅56.51%,主要原因为省级救灾物资采购经费减少以及项目经费减少导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221.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64万元,占总支出的9.11%;项目支出4746.04万元,占总支出的90.8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398.86万元,降幅31.48%,主要原因为省级救灾物资采购支出减少及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5.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19万元,降幅0.25%,主要原因为按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4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46.0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97.67万元,降幅33.56%,主要原因为省级救灾物资采购支出减少及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9万元为丁艳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专项资金。
2.物资保管保养50万元为救灾物资储备库日常运转专项经费,通过对救灾物资储备仓库365天规范有序的管理以确保省级救灾储备物资储备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应急救灾能力,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保障,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3.应急物资储备为1814.23万元为2020年、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省本级)250.56万元、2020年、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省对下)1563.67万元,主要用于管理储存及代储省级救灾物资所发生的仓库维护费、物资保险费、物资维护保养费、人工费及物资调拨装运费等项支出。
4.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52.40万元为中央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主要用于代储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发生的物资保险、救灾物资倒垛晾晒的日常养护、救灾物资调拨装运、仓储设备购置及库区维护等方面支出。
5.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24.72万元为2020年补充省级救灾物资采购专项资金(债券),主要用于采购省级救灾物资,提高对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2398.86万元,降幅31.48%,主要原因为省级救灾物资采购支出减少及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90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9万元;
2.住房保障(类)支出36.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单位部分);
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2259.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8%。主要用于物资保管保养50万元为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日常运转和维护等支出、事业运行395.61万元为人员工资和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应急物资储备1814.23万元为2020年、2021年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经费(省本级及省对下)用于管理储存及代储省级救灾物资所发生的费用。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77.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0%。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52.40万元为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支出、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为2724.72万元为省级救灾物资采购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95万元,支出决算为4.17万元,完成预算的70.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差旅及接待工作。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14万元,下降3.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13万元,下降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6.0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同时受疫情影响,减少了差旅及接待工作。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占95.25%;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占4.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物资储备、应急救援和检查指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维修维护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检查指导、调研、州(市)救灾物资储备库汇报工作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资产总额41,016.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093.81万元,固定资产8,455.8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341.14万元,其他资产30,126.01万元(其中:政府储备物资18,291.67万元、受托代理资产11,834.34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856.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1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4.9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4.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2.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4.7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xls
2.云南省救灾物资储备中心2021年度绩效自评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