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将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纳入云南省粮食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强化资金配套、拨付、使用管理,确保了粮食风险基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我省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严密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评,较好完成了2022年度粮食风险基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粮食风险基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中央核定我省粮食风险基金规模为36121.00万元(不含粮食直补),其中:中央补助15150.00万元,地方自筹20971.00万元。2022年,收到中央补助资金15150.00万元,全部补助到各级政府,其中省级支出安排489.00万元,各州市安排14661.00万元,执行率为100%。我省始终充分发挥粮食风险基金在促进粮食生产、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稳定粮食市场、加强粮食宏观调控、确保粮食安全方面的作用。
(二)省内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我省粮食风险基金地方应配套20971.00万元,实际配套到位资金104880.14万元,超规模配套83909.14万元,执行率为400.12%。我省按照有关绩效目标要求,制定了省内绩效目标,主要包括:资金配套、下达;确保各级储备粮利费支出和政策性挂账支出需要;支持地方粮食工作;保护保障国家和区域粮食安全、服务对象满意度等分项绩效指标。同时,将粮食风险基金到位、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纳入到州(市)党委政府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2022年,我省粮食风险基金应到位36121.00万元,实际配套到位资金120030.14万元,超规模配套83909.147万元,配套资金均按照要求及时安排到位。其中,2021年11月省财政厅将2022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补助款14661.00万元提前下达至各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对云南省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列省级支出部分489.00万元下达至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分别于2022年3月、6月省级财政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50000.00万元及时拨付到农发行云南省分行开设的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全省16个州市粮食风险基金配套总计54880.14万元,全部及时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收入情况。2022年,我省粮食风险基金收入131067.9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5150.00万元,地方配套104880.14万元,其他收入11037.76万元(主要为专户利息、储备粮轮换价差收益以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上缴资金)。支出情况。2022年,我省粮食风险基金支出125806.48万元,其中:地方储备粮油利息补贴35597.57万元、费用补贴71011.23万元,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5870.23万元,其他支出13327.44万元(主要为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本金、仓储设施建设及粮食应急供应保障体系建设)。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粮食风险基金项目严格按照中央有关政策精神,实行省对州(市)包干补助办法,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配套资金,纳入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各项财务制度健全,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办法。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均按照补贴标准和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储备粮承储企业,并对承储企业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粮食风险基金专款专用。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省各级财政建立了粮食风险基金制度,2022年我省地方配套资金实际到位120030.14万元。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指导意见》(国粮粮〔2020〕191号)规定政府储备各月实物库存不得低于总量计划的70%”,2022年我省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保有量。2022年我省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均已拨付到储备粮承储企业。
(三)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省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保有量。粮食风险基金超规模配套到位,2022年我省储备粮利息、费用补贴均已拨付到储备粮承储企业。
(1)数量指标:粮食常规储备完成率。2022年我省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达到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保有量。截至2022年底,除各地按照计划进行轮换外,各地储备粮和商品粮库存数量真实。粮食常规储备轮换完成率。截止2022年底,已有13个州市按照计划完成轮换任务。省本级轮换期到2023年4月,现正按照计划进行轮换,计划2023年4月完成;昆明市轮换期到2023年4月,现正按照计划进行轮换,计划2023年4月完成;曲靖市轮换期到2023年4月截止,现正按照计划进行轮换,计划2023年3月完成;大理州轮换期到2023年4月截止,现正按照计划进行轮换,计划2023年4月完成。
(2)质量指标:粮食常规储备宜存率。云南省建立储备粮档案管理,包括保管、质检报告、监督检查记录、粮情分析记录、保管员检查记录,建立粮情检查与处置、粮油存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仓库内账、卡、簿、质量检验报告齐全,记录完整。2022年云南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共扦取211份粮食样品,代表数量250635.40吨,经检验,质量达标率为93.7%,宜存率98.7%,轻度不宜存1.1%,重度不宜存率0.2%。
(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2021年11月省财政厅将2022年粮食风险基金包干补助款14,661.00万元提前下达至各州市,2022年度中央财政对云南省粮食风险基金补助列省级支出部分489.00万元下达至粮食风险基金专户;2022年度各州市均严格按照要求下达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资金及时下达率为100%。代储费用兑现及时率及占用银行贷款利息归还及时率。2022年度代储费用及时兑现,银行贷款利息及时归还及时,2022年共拨付储备粮利息费用106608.81万元。政策性挂账利息保障率。根据财务挂账认定情况,将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拨付农发行,积极稳妥地处理国有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促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减轻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包袱、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进程。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认定的全省政策性财务挂账269138.15万元。2022年,按照当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共拨付应由地方财政负担的利息补贴 5870.23万元。政策性挂账利息补贴到位率100%。2022年6月20日,云南省统筹省级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结余资金,消化了省级粮食购销企业1998年6月1日到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前(2004年前)形成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9622.021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粮食风险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了专户管理,及时下达资金,地方配套足额到位,特别在我省地方财力困难的情况下,超规模安排配套资金,不仅为承储企业按时、按质、按量的做好储备粮的收购、轮换、保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我省顺利完成国家核定的地方储备粮任务、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确保区域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全省粮油价格直报监测点监测数据分析显示2022年度我省粮油价格整体稳定,粮油市场供应充足。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粮食风险基金为地方政府执行粮食宏观调控政策服务,支持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落实好储备任务,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落实到位,确保区域内粮食安全重要作用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储备粮油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满意度均在90%以上。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我省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自评,其中,粮食常规储备宜存率指标值为100%,实际完成值为98.7%。2022年云南省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共扦取211份粮食样品,代表数量250635.40吨,经检验,质量达标率为93.7%,宜存率98.7%,轻度不宜存1.1%,重度不宜存率0.2%。下步将继续加强地方储备粮库存管理,严格组织开展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制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强化超标粮食管控,切实消除粮食库存风险隐患。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及时掌握我省对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各项目单位在使用粮食风险基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找到风险易发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和防控措施,避免专项资金违规使用。通过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全面反映粮食风险基金对支持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粮食储备充足、增强应对粮食供求波动能力、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的具体作用。通过对受益对象满意度的调查,充分了解粮食风险基金保障当地人民群众对粮食供应需求的情况。2022年度的绩效评价将在此次评价后进行公开。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2014年,国家核定云南省粮储备规模比原来增长125 %,我省已按要求于2016年底落实到位。2015年以来,为落实国家下达我省新增粮食储备规模,我省各级财政安排的粮食风险基金配套资金逐年攀升,粮食风险基金支出规模远超出核定规模。同时,由于近年来粮食市场形势的变化,储备粮轮换发生亏损的现象比较普遍,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缺口较大。中央已经明确,2014年国家核定的地方粮食增储规模所需粮食风险基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2012年中央核定的粮食风险基金规模远不能满足支出需求。为落实好国家下达我省新增粮食储备任务,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近年来,我省各级财政普遍超规模安排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由于我省地方财政存在困难,请国家充分考虑我省实际,建议增加我省粮食风险基金中央补助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