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全体党员:
2018年来,中央和省委聚焦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查处了一批黑恶案件,重拳打击了一批黑恶势力,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得到了明显提升。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基层党组织在行动”活动周的有关要求,紧扣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我们呼吁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党员从我做起,遵纪守法,自觉与涉黑涉恶的人和行为划清界限;崇真向善,弘扬正义,不包庇、不纵容黑恶势力和涉黑涉恶行为;积极参与,大胆行动,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提供他们的违法犯罪线索,形成人人参与扫黑除恶、家家共享平安生活的浓厚氛围。
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向纵深发展,我们殷切希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
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局党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带头自爱自律。始终做到遵纪守法,切实管理好自己和亲属,坚决做到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坚决不包庇、放纵黑恶势力,坚决不收受黑恶势力贿赂,坚决不给黑恶势力编织“关系网”、寻求“保护伞”可乘之机,做新时代“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坚持示范引领。带头履职尽责,发挥与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斗争的主力军作用,深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发动群众,引导广大群众消除顾虑,踊跃举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供涉黑涉恶党员以及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71-63601835(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
2.电子邮箱:526662533@qq.com;
3.来信来访地址:昆明市五华区云瑞西路35号4楼 局直属机关党委(人事处) 邮编:650021
中共云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